我区国有资产监管成效显著
我区国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一年来,国有资产监管成效显著。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从资产经营公司体制内部脱离出来后,国资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一是加强对区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区两家资产经营公司去年预算内各项收入基本完成预算,支出控制在预算内。今年截至12月21日,资产经营公司共上缴产权转让收入1048万元,上缴国资收益2000万元。二是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改制期间的重大事项监督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制定了《关于强化区属国有资产监管的十条措施》,对资产经营公司外派监事,国有产权转让、变动、重大财务事项实行“董事局主席、总裁与外派监事联签制度”。三是加大国资监管问题的调查处理力度,维护国家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如对锦峰公司珠江广场存在问题的调查、南利公司员工因改制问题引发上访事件的调查处理等,使问题取得稳妥解决。四是积极开展国有股退出相关工作,使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监事会加强了7家区属企业国有股转让受让方的资格审查工作。(国资办 吴德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