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翠珠路逸仙路等路段路内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翠珠路等一批路内咪表停车管理路段的请示》(珠城资〔2021〕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有关规定以及我局对部分路段实地勘察的情况,为缓解交通拥堵,规范停车秩序,兼顾周边市民停车问题,经研究,现就翠珠路、逸仙路等路段路内停车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的具体路段及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一)翠珠路、翠珠一街、翠珠二街、翠珠三街、嘉和巷、祥福街、厚德街、崇文街、泰和街、扣扉路、契爷岭二街、正道街、港富街、港恒街、新乐街、将军巷、南泉路、江海路、水岸一路、水岸二路、蔚蓝路、联港路、金云路、金月路、云海路、半岛二路、软件园路、尖峰前路、金坑东路、永福一路、永福二路、禾益路、美平一街、紫园路等34个路段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为:
1.工作日:以30分钟为1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小车停放首30分钟,收费2元,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从第2计费时段起按每30分钟3元收费;在18:00时—次日08:30时段停放,小车每次最高收费5元;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计费。
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在08:30时—18:00时段停放,小车每次最高收费5元;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计费。
(二)逸仙路、永德街、圆明路、鑫元街、金桔路、信景路(原东大路)、长兴路(原站北路)、上善街、珠宾巷、寿丰路(辅路)、屏工中路等11个路段路内停车收费标准为:以30分钟为1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小车停放首30分钟,收费2元,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从第2计费时段起按每30分钟3元收费;在21:00时—次日08:30时时段停放,小车每次最高收费5元;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计费。
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
(一)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超过免费时限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含免费时段)。
(二)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车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你公司必须加强对路内停车收费的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四、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