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城市工匠培育机制推进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
法规级别:
发 文 号:福府办函〔2019〕25号
信息索取号:
/2019-7582533
信息录入部门:福田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类型: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关于建立城市工匠培育机制推进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关于建立城市工匠培育机制推进城区建设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讲话精神和十九大“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具体要求,加大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工匠精神在福田落地生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确立新型人才观。打破“重学历、轻能力”的固有意识,倡导“不惟学历论人才”的新型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认可度、社会地位和“福田城市工匠”的知名度,营造“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打造多方合作的“未来工匠”培育平台。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整合职业院校教学研发、行业人力资源供给、企业实习实训等多方资源,共同搭建“未来工匠”培育平台,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工匠认证、人才激励等方面开展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三、建立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交叉互补合作机制。一是发挥职业学校理论教育优势,立足企业和班组需求,为企业工人“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推动现有优秀班组进行理论提升,提高行业队伍安全文明意识、专业理论修养和艺术审美能力,实现技能型人才转型升级;二是聚合企业优秀技能及管理人才、行业能手、标兵模范,组建行业导师团队,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指导,担任学生实习阶段的“职业导师”,通过以师带徒传承工匠精神;三是推动校企合作,共同制定项目实施作业规范和行业认证标准,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需求高度对接。
四、实行政府主导的特色“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联合相关区属国有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采取“委培”模式定向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对进入委托培养计划的在校学生开展个性化定制课程教学,实行校内理论和企业实践“双元”制培养模式;二是建立“未来工匠”培育实习基地,如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园林技能大师工作室、园林与智慧城市工程技术中心等,为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技能教学提供多元化实践场所;三是引导进入定向培养计划的在校学生组建“学生班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管理,打造“学生标段”;四是对参与委培计划的在校学生进行激励性经济补助,完成定向委培计划经考核达标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由相关区属国有企业接收录用,并享受高于普通职业学校毕业生薪资待遇;五是承担委培毕业生接收工作的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制定与福田城市工匠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薪酬体系,建立有利于福田城市工匠培养对象成长的职业晋升通道。
五、建立完善的技术技能人才认证体系。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职业技术学校,研究制定符合福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的培训课程、行业认证标准及评价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技能人才“培训—认证—评价”体系。
六、建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优先使用机制。一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从政府投资项目中选取重点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作为“工匠培育试点项目”。“工匠培育试点项目”招标时要求承包单位承诺使用经行业认证平台认定的高等级专业班组;二是鼓励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单位和承包单位,优先选用经行业认证平台认证的专业班组。中标施工单位的自有班组必须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行业认证平台注册,并纳入平台认证体系管理;三是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可结合项目建设目标和品质要求,将投标单位班组行业认证情况设为定标择优参考要素。
七、建立“品质导师”督导机制。一是组建“职业导师+行业专家”的“品质导师库”,吸纳各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业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和监督把控;二是针对“工匠培育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品质导师库提供智力支持,研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对标一流,精益求精,确保试点工程品质过硬,逐步将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打造成为精品标杆工程。
八、推动专业作业班组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一是鼓励专业作业班组在辖区市场监督部门注册成立覆盖房建类和市政类工程主要专业工种的专业作业企业,并在区住房建设局进行告知承诺性备案;二是试点培育一批区级专业作业企业,发挥试点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无组织的劳务作业班组向有组织的专业作业企业转变;三是在市场运营过程中,将专业作业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管理,经区住房建设局备案的专业作业企业可直接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九、建立履约评价机制。一是依托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启用后评价信息化管理,并将“工匠培育试点项目”率先纳入后评价管理范围;二是在《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细则》中新增企业(含代建单位)对班组的履约评价细则,并在相关承包商履约评价细则中增加认证班组配备和使用情况的评价;三是将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结果及第三方认证体系中班组的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履约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建立班组红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班组不得参与区政府投资项目。
十、定期组织项目、企业评选和岗位技能大练兵。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过程***+成果考核”方式,对“工匠培育试点项目”进行考核评比,鼓励“工匠培育试点项目”以外的项目参与评选,以成果考核为主,从工程质量、社会评价、行业评优评先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年度“工匠培育示范项目”及“工匠培育优秀班组”等;二是从工匠培育践行情况、班组认证情况、班组合作稳定性、班组参建项目考核情况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企业进行评比,评选出“工匠培育示范企业”,同时组织企业、班组互相交流,推广“工匠培育示范企业”优秀管理制度及工匠培育经验;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认定“福田城市工匠”并适当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