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关于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财政预算限额:225万元。
三、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本服务项目须配备 38 名辅助人员,其中工勤类23人,专业技术类15人。
四、服务岗位工作内容
1.驾驶员岗位职责: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准时出车,主动做好服务;做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按期完成年度审验检修工作;做到出车前勤检查,平时勤调整、勤保养、勤清洗,保持车况整洁完好;配合中心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车辆状况定期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要求:高中以上文件程序,4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2.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报警信号及本场所保安***监控系统;熟练和掌握中央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场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摆放点;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要求:具备建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4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负责单位饭堂菜品的制作及饭堂卫生清洁。
要求:4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具备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4.保育员工作职责:(1)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为服务对象做好防疫、保育、保教、护理和保健及善后工作;负责孤残儿童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作息时间安排孩子的一日生活,培养他们讲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科学喂养,按年龄特点定时送食喂食,配合营养师做好辅食的添加及手术后患儿的营养补充,清洗并消毒餐具;搞好环境卫生,坚持做到每天一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房间物品摆放合理整齐。每天定时紫外线空气消毒至少1小时;重视安全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努力走到万无一失。人到心到,不擅离岗位,不干私活。密切注视在院儿童的活动,严防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随时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有病及时送医。并严格按医嘱喂药;做好孤残儿童的身体卫生,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换洗衣服。每周剪一次指甲,每月理一次发,衣着整齐合体。
要求:有爱心,责任心强,45周岁以下。具有育婴师或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5.教师岗位职责:负责制订学科和班级的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学生的心理、个性、思想、学习、劳动等情况的观察和记录,做好学生的教育评估工作,并负责完善院内《学生成长档案》;维持教学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关注学生的安全,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教学秩序。教学中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管理好教学器材,保持教学环境整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文字表达能力较好,学习能力强,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五、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须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安排,由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中标单位须负责派驻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派驻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派驻的工作人员服从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采购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3.中标单位须为全体派驻的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及补充工伤保险的购买,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补助金。
4.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我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我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种类。
5.工作时间: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轮休时间由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6.服务责任:因派驻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派驻的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中标单位挪用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社会保险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单位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7.在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所派驻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我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我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8.中标单位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采购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采购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2.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派驻的工作人员须得到采购单位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负责承担与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
4.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单位妥善处置因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导致的原派驻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考核满意,可续签至3年,合同1年1签。
七、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具备人力资源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
2.属于深圳市2016—2018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预算供应商范围。
八、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9日至21日下午5时。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九、投标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5月23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26号6楼6Q房。联系人:吴苾璿 联系电话:83102566
十、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