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12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珠公议函〔2021〕22号
A类
珠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余淑玲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市民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的提案》(第2021012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网警部门不断强化网络安全管控力度,持续开展公民个人网上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落实网络安全监管职责,压实网络运营者主体责任
联合贵单位开展涉公民个人信息公众号、小程序管控工作,以珠海市通报中心名义印发《关于做好数据安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网络运营者全面梳理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全面落实用户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同时,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大检查,2020年以来检查单位1396家次。在工作中,要求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律责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妥善保管数据,防止泄露或他用,切实做好所采集市民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
二、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大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2020年以来,我局网警部门始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成功侦破系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抓获相关嫌疑人,并对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深入挖掘,追查信息来源,依法对相关人员及其所在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产生了重大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教育和宣传,提升市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10主题宣传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持续开展“三进”宣讲和***走访活动,先后在金山君天公司、市保安集团等单位开展网络安全专题讲座,普及网络安全和等级保护等相关知识和内容,提高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积极组织发动网民和重点单位参与2020年全国网民满意度调查活动和全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职业技能大赛,共采集网民满意度调查有效问卷2万余份,近200家重点单位派员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极大丰富了群众的网络安全知识,提高了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下一步,我局网警部门将继续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结合网络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配合市委网信办,并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数据采集单位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数据加密与防护,妥善保管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采集、超范围采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查处,持续营造安全健康的法治环境。
专此函达。
珠海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