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扩大功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口岸局:
报来《关于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扩大功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口岸函〔2012〕376号)收悉。***已批准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扩大功能,内地供澳门鲜活商品运输车辆经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根据市政府的批示,经研究,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4430平方米,其中原有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0270平方米,迁建面积810平方米。
(一)新建工程包括:1.新建鲜活产品车辆查验功能需要配套的功能用房,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2.新建口岸配套经营服务及管理机构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3.新建查验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4.新建查验单位报关报检大厅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5.新建附属工程及市政工程,其中包括查货广场、绿化、道路、对通澳桥梁进行拓宽加固改造,由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六车道(桥梁面积约1500 m2)、河堤加固等。
(二)迁建工程:迁建原口岸出入口、发电房、消毒房、配电房及边检岗亭等,建筑面积810平方米。
(三)根据需求配备查验设备设施及办公用具。
(四)调整现联检楼前的停车场功能,使停车位数达到81个,新建查货场车位数16个。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控制在14200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72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87万元;查验设备设施费3120万元;办公用具费250万元;征地及拆迁补偿费1851万元(具体以国土部门核实为准);预备费816万元。
建设资金由保税区筹措,市本级财政根据建设期分期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同时请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补助资金。
三、建设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8日
(联系人:邱远生,联系电话:253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