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0-2011年度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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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深卫人发〔2010〕952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卫生人口计生委)领导与市领导鉴订的《深圳市2010—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委制订了相关责任书,请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并贯彻执行。
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和各单位各存一份。请各单位11月30日前到我委应急办(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办公楼708室)领取,交单位负责人签署后12月8日前送回。
(联系人:杨建斌 电话:25602198)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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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2:21: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