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职能实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改革完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2014]17号),根据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
横琴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横琴新区徳政街26号横琴镇政府大楼A栋403(临时),咨询电话8841098
香洲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656091
金湾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金湾区西湖城区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7260591
斗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井岸镇西堤路1707号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5135114
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唐家湾镇唐淇路1008号104室,咨询电话:3311465
高栏港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高栏港大厦1504(临时),咨询电话:7228850
万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1001室(临时),咨询电话:2211296
特此公告。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