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蓝湾海岸大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广兴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蓝湾海岸大厦”项目位于西乡街道兴业路,2015年5月签订用地合同,宗地号A103-0723,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非商品房性质,土地面积7016.7㎡,容积率≤6,规定建筑面积42100㎡,2015年7月签订用地补充合同,将土地性质转为商品性。项目于2016年7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BA-2016-0047号)。现申请总平面图修改,主要修改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1.因取消1.8m高设备夹层,1栋建筑高度由119.5m调整为117.8m,屋顶构架最高点标高由135.9m调整为133.9m,1栋裙房屋面高度由17.15m调整为15.55m。2.1栋裙房最右侧和2栋裙房最左侧构架高度修改。3.1栋和2栋裙房连接处构架高度及大小修改。4.总图指标中地上核增面积由2637㎡调整为2437.97㎡,地下核增面积由15067.18㎡调整为15101.69㎡,绿地面积由218.44㎡调整为527.32㎡,折算绿地面积由1887.17㎡调整为1604.67㎡(绿化覆盖率不变)。上述修改后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的修改予以公示(修改具体内容到以下网站查询),公示期10天(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图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27802314 传真电话:2780231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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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修改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