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三家工伤康复协议机构正式启动工伤康复治疗无需转院
本报讯 记者郭秀玉 通讯员罗绍逵报道: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骨伤仁和医院三家医院日前被确定为珠海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自7月1日起,工伤职工在我市就可以进行工伤康复治疗,而无需转到市外医院了。
据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为推进我市工伤康复事业的发展,规范工伤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管理,做好工伤康复服务,从2007年7月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照《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对我市申请纳入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的医院进行了调查摸底、实地考核。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拟定几家医院向“省工伤康复中心”提请纳入我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的考核对象。最近经“省工伤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专家委员会对我市上述医院进行了考核,确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骨伤仁和医院三家为珠海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
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我市工伤职工若需进行康复治疗时,因本市没有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职工不得不转到市外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这给工伤职工、家属及单位带来极大不便。
目前确定的这三家康复协议机构正在参加政策培训,2008年7月1日签订《珠海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协议书》后即可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