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省第五批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2月6日至21日对深圳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于2019年5月17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全面、彻底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截至2020 年底,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50宗案件已全部办结,整改方案明确的12项整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工作成效显著。我市获得2018年度“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督查激励;2019年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0年,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副省级城市,并获得“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督查激励。主要整改工作如下。
一、提高站位、扛起责任,把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
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生态文明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精神以及在浙江、陕西、山西、宁夏、吉林、安徽、湖南等地考察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2019年至2020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144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印发实施《关于整治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伟中同志挂点深圳市生态环境系统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深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经验在全国推广。
对标“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组织开展了新时期深圳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构建河流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塑造长效机制、建设“无废城市”策略等14项“深调研”,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先行示范”“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成为市委“1+10+10”工作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去黑除臭”“增蓝添白”“减废无废”“绿色低碳”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特别是在治水方面,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超过1500亿元。
二、系统谋划、立体推进,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成立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同时担任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总指挥以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主任,每年召开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签署发布指挥部令,先后作出批示72次。制定实施《深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聚焦问题、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梳理分解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挥头雁作用,率先示范、带头攻坚。针对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总河长以及污染最重的茅洲河河长,在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花费时间最多、下基层调研最多、开会研究最多、反复强调最多。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副总河长以及深圳河河长,多次研究水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等重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市分管领导挂图作战、定期召开例会,“台账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紧盯任务落实。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合力推进整改落实。市人大发布《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审议污水管网建设情况,提出建议128份,不断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的监督力度。市政协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3次,组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水污染治理、垃圾分类工作6次,提出提案38份,强化民主监督。市纪委监委机关完成了省环保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调查处理,就“大鹏新区镇级垃圾填埋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已责令大鹏新区城管局以及大鹏、南澳办事处城建办、市政服务中心作出书面检查。
三、聚焦短板、精准发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一)采取超常规举措向水污染发起总攻,推动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
以“一切工程为治水让路”“巴掌大的黑臭水体都不能有”的决心和魄力,把水污染治理作为最大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推进。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大力推进“十个全覆盖”,高标准推动1000公里碧道建设,建成茅洲河示范段等一批示范性项目。2018年至2020年,污水管网新增3417公里、累计达到1.2万公里,小区正本清源改造新增1.32万个、累计达到1.8万个。污水处理能力新增233万吨/日,总能力达到760万吨/日,其中625万吨/日出水主要指标达地表水V类及以上。二是坚持模式创新。以流域为单元,采用捆绑打包工程总承包模式,引进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实施“大兵团作战”。成立茅洲河等4个流域管理中心,加强对流域涉水事务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联合调度。推进排水管理进小区,全面接管20950个建筑小区。推动物业管理进河道,每日巡查超1000公里,快速检测500余次。三是坚持水质目标导向。对310条河流、402个断面“一周一测一报”,发布水质预警和异常河流通报,力促精准治水。经过全面治理,2019年纳入国家整治清单的159个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并自加压力整治河、湖、涵、沟、渠、塘等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
2020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全部达到达到Ⅳ类及以上,劣Ⅴ类断面实现全面清零,水质优良率由2018年的28.6%大幅提升至75%。特别是,以空前治理力度,推动茅洲河由昔日的“墨汁河”脱胎换骨成为“生态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水质实现从劣Ⅴ类到Ⅳ类水跨越,达到1992年以来最好水平,再现“龙舟竞渡衔浪飞”的壮阔景象,治理成效受央视《焦点访谈》《共和国发展成就巡礼》《美丽中国》等节目宣传报道,入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遴选的“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面典型案例。
(二)加快补齐固体废物治理能力短板,***垃圾围城困境
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新增1.03万吨/日、总能力达到1.8万吨/日,基本实现垃圾全量焚烧和零填埋。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流分类量达到6000吨/日。建成污泥深度脱水设施18座,总处理能力达到5635吨/日,华润海丰电厂(2000吨/日)污泥掺烧项目建成投产,生活污泥本地化处置问题将逐步得到妥善解决。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建设加快推进,建成投运3座余泥渣土受纳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规模达到2944万方/年。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新增15万吨/年、总能力达到92万吨/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45吨/日提高到80吨/日,常态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至20吨/日,涉疫医疗废物实现专人专车收运、即到即烧,医疗废水实现“厕所—化粪池—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自然水体”全链条监管,有效切断“二次污染”。
(三)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大气质量高位持续提升
全面完成146台高污染燃料锅炉的天然气改造,“销号式”整治1145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升级改造17台燃气发电机组和6台燃煤发电机组,燃气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世界最先进水平。率先实施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奖励补贴提前淘汰老旧车22万辆,在公交车100%纯电动化、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全面纯电动化的基础上,率先推动泥头车纯电动化,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9.7万辆,居全国首位。靠港船舶进入沿海排放控制区强制使用硫含量≤0.5%的低硫燃油,全市建成38套岸电设施,规模全国第一。2019年全市PM2.5浓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2020年,全市PM2.5浓度进一步降至19微克/立方米,为2006年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9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8年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十。
(四)打好净土保卫战,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国首部《土壤环境背景值》地方标准,颁布实施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家标准68项污染物空白。在全国率先打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系统线上全流程,绘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划定全市耕地质量类别。全市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土壤环境总体稳定可控。
(五)动真碰硬解决突出生态环保问题,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清理处置一级水源保护区1069栋违法建筑、1432宗违法项目,并自加压力清理了自查发现的461栋违法建筑,有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建立危险废物“陆上堵、水上查、海上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从重从快查处一批非法倾倒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案件。持续开展“利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两年来全市共处罚4675宗违法行为,处罚金额2.73亿元,累计完成1.77万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行为。
四、标本兼治、先行示范,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一)厚植绿色发展新优势
深入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践行高质量发展,深圳每平方公里产出GDP居全国大城市首位,2020年万元GDP能耗、水耗、二氧化碳强度仅为全国的1/3、1/8和1/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减排46.3%、33.3%、25.1%、12.8%,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减排目标。高标准推进“一脊十八廊”山海连城计划,海绵城市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1%,建成绿道2462公里,公园总数达1206个,建成“千园之城”。深入开展青少年环保节、“六·五”世界环境日、绿韵悠扬等宣教品牌活动,累计创建绿色单位1241家、自然学校17所,绿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研究制定《深圳市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设深圳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修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成立市、区两级生态环保委员会。落实中央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推进气候投融资和区域环评改革工作。落实“三线一单”工作,形成市—区—街道—单元四级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和环境准入管控清单,全国首份城市GEP核算统计报表制度获批正式实施。全市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全市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
紧扣“双区”建设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出台绿色金融条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排水条例等具有先行示范意义的特区环保法规,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出台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深圳港船舶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城市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等特区技术规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深圳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聚焦“可持续发展先锋”战略定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先行示范,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深圳市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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