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建筑安全协会,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加快完成建筑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我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高效实施,我局决定采用集中时间到各在建项目采集建筑从业人员信息的方式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8月1日起,由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分区域到全市各在建项目开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其中,斗门区10天(8月1日至10日)、横琴新区5天(8月11日至15日)、金湾区3天(8月16日至18日)、高新区4天(8月19日至22日)、高栏港区3天(8月23日至25日)、香洲主城区15天(8月26日至9月9日)。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做好各在建项目的施工计划,积极配合采集单位进行从业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如未能在上述时间段采集从业人员信息的,需在9月30日前,自行组织从业人员到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虹膜信息采集。
三、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要积极做好建筑从业人员信息的集中采集工作,并根据所辖地区的在建工程项目数量、项目施工安排等列出信息采集的进度计划,及时与信息采集单位进行沟通以便有效安排集中采集信息。
四、对10月1日之后新到岗的从业人员,由各施工单位组织其到市建筑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完成岗前培训后,统一采集信息。
我局将从10月1日起,对全市各在建项目落实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