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市民代表作为深圳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加强对我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管,促进公交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我委拟公开选聘市民代表作为深圳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根据《深圳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由我委牵头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我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的考核工作。
委员会委员由市交通、财政、审计、公安交警、市场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劳动社保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行业专家、新闻媒体代表以及市民代表等共计17名委员组成,其中市民代表委员3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深圳本市户籍或是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市民。
三、选聘条件
(一)熟悉公交行业;
(二)廉洁奉公,品行端正;
(三)在本市工作,年龄18-60周岁;
(四)与被考核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四、委员职责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继续聘任,但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任职期间,委员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每年度我委组织召开的深圳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会议(一般于每年6月底召开),审查相关考核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参与我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服务质量的日常考核工作,并积极提出公交服务质量改善方面的措施建议。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符合上述选聘条件的市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我委报名,申请作为委员会委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
报名统一使用传真方式,报名人应将本人填写的《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委员报名表》(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传真至我委。传真号码:83228111。
我委将在报名名单中随机抽取3名市民代表作为委员会委员,并书面聘任。
***: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委员报名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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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委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