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拨专款买票捧场珠海市扶持高雅艺术演出办法出台
本报讯 记者程敏报道:凡承办高雅艺术演出活动的单位可以享受市委宣传部从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中拨款购票的形式给予的扶持。记者近日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珠海市扶持高雅艺术演出办法》已经于近日正式出台,此举将对扶持高雅艺术,实施文化盛市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曾经被认为是“曲高和寡”的高雅艺术,在珠海已经拥有一大批“拥趸”。然而,演出水平不高、演出场次不多、票价过高却一直困扰着许多观众。从2002年起,市委宣传部已经出台相关办法,扶持高雅艺术演出。演出主办单位或演出经纪公司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市财政可以从每年宣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中核拨经费,每场演出的扶持金额按演出优惠价折合成门票,赠送给有关部门及人士。
这种办法大胆运用经济杠杆促进了我市演艺产业发展,并激活了演出市场。两年来,一批国内外高雅艺术团体及著名艺术家相继在我市登台,维也纳城市交响乐团、维也纳童声合唱团、俄罗斯芭蕾舞团、世界著名钢琴家克莱德曼、著名歌唱家戴玉强、钢琴家李云迪等先后到珠海公演25场,我市拿出扶持金额近30万元。
据悉,《珠海市扶持高雅艺术演出办法》将纳入“文化盛市”建设若干配套经济政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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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雅艺术演出如何界定?
本办法所指的高雅艺术演出主要包括:一、国外知名艺术团体的演出;二、国内省级以上艺术团体的演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艺术家的个人专场演出;经市文化局审核,市委宣传部批准的其他高雅艺术演出。
扶持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承办高雅艺术演出活动的单位(公司)可以享受市委宣传部从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中拨款购票的形式给予扶持。演出门票原则上以扶持金额为准,以优惠价折合成门票,由主办单位(公司)按协议一次性送交市委宣传部。演出门票方案由市委宣传部制订。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