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市地税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理指引
一、年检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在增城市地方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必须申报联合年检。
二、年检时间:从即日起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时间。
三、年检办理程序
(一)企业网上提交年检资料申报
企业通过市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中心网查看联合年检要求,并链接到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认真、如实、完整地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国家统一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等表格。
(二)网上初审
税务机关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年检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中发现登记资料与大集中系统税务登记不一致的,税务机关通知企业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三)提交书面材料验证
1、要求:
已通过网上初审的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 提交书面材料。只有网上申报初审通过的企业方可向我局各税务分局前台提交报送书面材料(经初审合格的企业其联合年检报告书首页打印有20位的二维条形码)。
2、企业年检需向我局提交的资料:
(1)经审核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必须已打印二维条形码),留存原件一份;(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核查原件后退回;(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查原件后退回。地方税务登记证的内与工商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企业须先到经管的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