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不服区国规局收回土地行为一案行政复议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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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5日发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告知书
番禺府行复[2017]169号
冯某某:
你不服原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现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土地的行为(《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2792.789亩、《收回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1679.923亩),于2017年12月26日向本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你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本府的受案范围,本府已于2017年12月29日将你的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特此告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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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6:39: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