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培育新文化
春节期间,省市等上级部门先后组织了送戏、送书、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我市不少镇街也先后组织了各种各样的以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娱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笔者认为,这种活动形式将有效地提高农民群众的审美水平,陶冶他们的情操。
众所周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党在提出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之后,经过对“三农”问题多年探索和思考作出的决策,有着崭新的、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重大的战略意义。建设新农村之魂是建设农村新文化,使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
越来越多有识之士指出,文化是城市文明之根,无论是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还是农民的致富,都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和支撑。在目前国家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较少、社会文化成果享有的不均衡的局面下,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理解还停留在“等、靠、要”层面上,仅仅等同于送戏、送书、送科技下乡。
事实上,在很多时候这种“喂食”式的帮助,提供给农民的选择余地不大,更关键的是针对性不强,难以触动农民的参与感,对当地农村文化建设的促进往往流于皮毛。对于我市农村人口中数量庞大、分布地区广阔的农民群体而言,如果不能真正从思想文化上深入他们的内心世界,从人性共有的心灵诉求上关注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的高度上关注乡土文化承传与创造,是难以表达一个知性社会应有的文化关怀与责任的。
我市农村的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与发达地区比有一定差距,农村不是文化的荒漠,农民不是没有文化需求的人群,近年来农民自发或者在政府引导下自办文化的事例有不少,诸如山歌、舞狮等。因此,摸准各地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脉搏,培育、弘扬乡土剧种、民间绝活等地方文化品牌,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农村文化“造血”活力,不仅是利用乡村文化优势拓展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路径之一,而且在当今各种思想意识、价值取向观念激烈碰撞之际,也是坚定广大民众民族信念与精神、强本固基之举。
可喜的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引导下,我市农村文化站建设如火如荼,文化活动样式层出不穷。这些带着土壤气息、来源于农家生活的文化形式,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我市农村新文化建设正由过去单一的“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根植于南粤乡村的山歌、舞狮、民间习俗与工艺等传统瑰宝,伴随着我市农村“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正焕发出日益璀璨夺目的光彩。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李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