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开展环评技术单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环评技术服务信息获取渠道,向企业提供服务指引,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我局拟对在番禺区从事环评技术服务的单位进行信息采集登记。现将具体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在番禺区内从事环评技术服务的单位及编制人员(含编制主持人)。
二、采集内容
环评技术单位的基本情况、技术能力情况,编制人员(含编制主持人)的基本情况。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环评技术单位及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
2.环评技术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编制人员(含编制主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如有)、2019年11月至今的社保缴费明细材料,各1份;
4.编制人员(含编制主持人)亲笔签名的视频材料,1份。
(二)材料要求
1. 《环评技术单位及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除营业执照住所外还有其他办公地址的,请一并填写在“办公地址”栏。“单位编制能力建设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填报。技术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编制人员(含编制主持人)应为技术单位的全职人员,以所在单位的个人社保缴交记录作为确认依据。社保缴交记录在2019年11月之后发生的,提供缴交至今的社保缴费明细材料。
3.编制主持人必须提供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4.上述纸质材料需加盖技术单位骑缝章。
5.亲笔签名的视频应包括清晰的近距离的签名人员正面镜头和签字内容镜头,以及完整的签字过程,签名人员在签字前应在镜头前出示身份证或环评工程师证。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材料报送方式
1.纸质材料及视频光盘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区生态环境分局201室,020-84627027。
2.亲笔签名的视频也可单独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地址:panyuturang@163.com。
(二)报送时间
2019年11月1日起已在番禺区从事环评编制业务的技术单位,应在2020年4月25日前提交上述材料。尚未在番禺区开展环评编制业务的,提交时间不限,建议在开展业务前提交。
***:广州市番禺区环评技术单位和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