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调试基地土地平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项目代码:2020-440115-50-01-047287 穗南发改投批〔2020〕4号
明珠湾管理局:
《明珠湾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调试基地土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调试基地土地平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场地平整面积为406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表工程、围堰工程、填方工程、排水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8932.95万元,其中:工程费为7504.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002.66万元,预备费425.3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先行出资,争取纳入明珠科学园整体建设资金统筹考虑,市、区财政资金共同承担。
四、建设管理模式。根据《印发关于修订试行区属国企参与政府统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穗南开发改〔2017〕7号)及《关于研究中科院明珠科学园一期南部组团和龙穴北三个建设管理单位的会议纪要》,广州南沙开发建设集团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总装调试基地土地平整工程的投资项目建设机构。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