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司法所背靠背面对面调解相结合成功调处大元村租地合同纠纷
近日,横沥司法所在调解大元村二队与梁某等五人的租地合同纠纷案件中,运用“面对面”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租地协议起纠纷
梁某等五人是横沥镇大元村二队村民,2014年底与生产队签订《租地协议》,租用二队44.3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双方约定如遇国家征收,青苗补偿款的70%及清场费归梁某等五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双方如约履行了合同。2016年底,该地被征收,二队村民认为:《租地协议》是前队长周某未经村民表决同意签订的,且合同漏填了签约时间,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不同意将青苗费、清场费等支付给梁某等五人,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背靠背”调解 打开心锁
此案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横沥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到村委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各持己见,互相指责,互不相让,使调解陷入僵局。见双方积怨较深,火药味很浓,调解人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法,一方面向二队反复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其合同属有效合同,如寸步不让,必然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对梁某等人动之以情,告知虽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会对己方有利,但大家都是常年生活在一起的邻居,不能只讲利益不讲情谊,能让步的地方要让步…在调解人员诚心、细心、耐心地说服感召下,双方终于被真情所感动,“心锁”逐渐被打开。
“面对面”调解 双方握手言和
见时机成熟,调解人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事还是往长了看,不能只盯着眼前的这点利益……”,“我们同意作出让步”,调解人员的开场白还没讲完,梁某等人率先表态。“我们也不再主张合同无效,同意将青苗补偿款的70%给租户”,二队队长卢某也紧跟着表态。经过一番商量,双方握手言和,愉快地在协议上签上了字。
“非常感谢你们,帮我们既争取到利益,还维护了村民间的感情”,签完字,双方紧紧地握着调解人员的手说道。(横沥司法所 王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