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服务返乡民工
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在沿海地区的务工人员已有65320人提前返乡。为切实解决好返乡民工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采取“五项措施”,积极为返乡民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服务。截至目前,为返乡民工提供政策咨询34000多人次、职业介绍13576人次,组织职业技能1500多人次,引导参加社会保险2457人。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了调查组,建立了返乡民工调查周报制度,依托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返乡民工摸底调查,实名制登记,做到姓名、性别、住址、年龄结构、技能特长、家庭成员、参加社保、再就业愿望“八清楚”,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积极引导就业。广泛宣传和全面兑现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免费为返乡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深入挖掘本地就业岗位,鼓励域内企业吸纳返乡民工,组织返乡民工向受金融危机影响小的地区和行业转移就业,并根据返乡民工的就业愿望和域内外企业的用工需求,成功举办了“返乡民工专场招聘会”。
三是支持返乡创业。积极组织有创业愿望的返乡民工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全程为其提供项目论证、决策参考、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鼓励返乡民工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政策机遇,自主创业或联合创业,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兴办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或从事服务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四是鼓励回乡参保。建立返乡民工社参保“绿色通道”,主动开展***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在外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返乡民工将社保关系转回省内,积极引导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返乡民工回乡参加社会保险,解决后顾之忧。
五是强化维权服务。组建了返乡民工维权专案组,开通了维权热线,积极与返乡民工务工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督促原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及时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发生的劳务纠纷,累计为返乡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返乡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