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质量兴县工作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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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平昌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通知》,分析了质量工作的新形势,就全县下一步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目标,落实了新措施:在领导机制上,明确要求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企业要履行质量主体责任,部门间建立联席会议;在监管机制上,明确要求深入开展质量平安建设,建立县级产品质量抽查制度,建立质量诚信体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提高防范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在考核激励机制上,明确将质量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单位给予5000至10万元的奖励,该项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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