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六举措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始终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辖区负责,全民参与、群测群防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责任主体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全面开展汛前排查,科学编制防治预案。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村(居)开展辖区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点落实行政负责人、监测责任人、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卡、预警信号、避险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等防灾避灾措施,并予以公示。根据调查评价和排查情况,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重大隐患点专项预案。结合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组织开展学校、人口聚居区、重大隐患点及建设工程等方面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演练。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点、监测时间和监测方法,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落实灾情巡查制度,积极开展汛前、汛中、汛后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健全汛期联系协作制度,加强联系,及时会商雨情、汛情和险情,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严格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加大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会议等形式,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让广大群认识了解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使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知和四会。
(五)建设防灾体系,加强重点隐患治理。加快县、乡、村(居)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特别是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灾情处置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专业队伍的建设。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争取汛期上级地质灾害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持。按照政府引导、公助自投、群众参与、合力防灾的新机制,充分调动群众防灾避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受威胁群众主动实施避让搬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深入乡镇、村社和重点隐患点,采取抽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