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
一、实施范围
全县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已依法足额缴纳2020年的失业保险费。
(二)未纳入失信名单。
(三)参保企业(单位)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按2020年度企业(单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020年度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年平均人数比较确定。(年平均人数: 2020 年度企业(单位) 1月至12月的每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之和除以12)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企业( 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不含当年缴纳的历史欠费)进行返还。中小型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企业(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不含当年缴纳的历史欠费)进行返还。
大型、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2020年全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划型结果执行。
四、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非企业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证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帐户信息表。
劳务派遣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报送:
(3)劳务派遣企业对收到稳岗补贴之日起一个月内拨付给被派遣单位的承诺书。
(4)与被派遣单位就“稳岗补贴兑付事项”签订的协议等相关资料。
五、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以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企业,撤销其享受补贴资格并收回拨付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及责任人予以处罚。
六、申报方法
(一)免申请发放:通过相关数据比对,信息完善、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实行免申请发放,企业(单位)只需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03.218.134/)在线确认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是否准确,并填写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即可。
(二)申请发放:其他无法实现免申请发放的单位需进行申请。
1、网厅申请:企业(单位)通过登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03.203.218.134/)网上平台,按系统提示进行单位注册、实名制认证、申报,并按要求上传清晰资料(操作流程详见***)。
2、现场申请:企业(单位)携带申请资料到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进行现场申请(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46号,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楼222号失业保险股办公室,联系电话:0818-8296866;联系人:陈益均、张婷婷 ) 。
特别提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各企业(单位)在网上平台进行申报,若选择现场申请,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进行办理。
七、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流程》
企业稳岗补贴操作流程.doc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