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区有关单位、区属社会组织: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7〕2号)要求,现将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印发给你们,作为选择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的依据。
***:***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第四批).doc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1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3 02:35: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