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劳监中队协助办理交通事故致工伤的认定申请
我中队电话接报佛山市顺德区某机器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向中队申报做工伤认定。
据悉,10月25日,公司安排维修组林某、梁某、麦某和陈某到从化吕田镇对挖掘机进行保养。工作完成后,四人于当天晚上9点由组长林某驾车回广州。在到达广河高速公路西行10公里处时,因有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现错过北二环高速公路闸道入口,于是往后倒车,造成林某驾驶的小车车头碰撞到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车尾,致小车上的林某、梁某、麦某当场死亡,陈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目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在顺德总公司聚集。我中队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事故伤害,符合该项法律规定,要求劳监中队尽快协助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伤者陈某因受伤无法活动,需要卧床休息。鉴于陈某行动不便,我中队向工伤科申请到医院给陈某进行工伤调查笔录。
11月4日,我中队到医院进行工伤情况了解,为伤者陈某和公司负责人黄某、陈某分别做了工伤调查笔录,并收集好工伤认定的相关资料,指导公司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调查报告表》,并向公司、伤者详细讲解了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方法。并督促公司负责人,要尽量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尽快为死者申报工伤认定,如有困难,可以随时电话联系街道劳监中队。顺利完成伤者工伤认定的取证工作,并已在第一时间将相关资料转交到医鉴科。公司和伤者对凤凰街劳监中队认真负责的工作表示赞扬。(凤凰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 陈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