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湾区查处一起出租屋内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案(图)
(图:现场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点)
根据群众举报, 3月19日凌晨5点,荔湾区组织区食安办、区公安分局、荔湾区质监局、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及岭南街道办事处,查处一起出租屋内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案件 。
该加工点位于荔湾区大同路一出租屋内,面积约30平方,场地破旧,加工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主要加工牛肉丸、猪肉丸、鸡肉丸等食品。其白天不开门不加工,每天凌晨4点半至7点进行加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经调查,该出租屋在没能取得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事实基本清楚,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查封绞肉机、绞绊机、肉丸机各1台,其它加工设备一批,查封并送广州市卫生处理中心销毁牛肉、猪肉、鸡肉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约500斤,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加工活动。目前,质监部门已对该起非法生产加工食品事件进行立案查处,出租屋管理部门已责令出租屋主立即取消与当事人的租赁合同。下一步,荔湾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开展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查出租屋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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