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区制售假盐案件零发生
近日,记者从区科工商信局获悉,2016年全年我区没发生一起制售假盐案件。
据悉,去年区科工商信局开展了一系列食盐专项检查行动,深入印染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开展用盐专项检查行动,未发现违规使用盐品情况。同时,该局开展了学校食堂用盐安全检查,检查了我区大中小学等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暂未发现有假冒伪劣食盐流入学校食堂的情况。此外,该局还积极开展安全食盐宣传及培训活动。利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6月13日食品安全周“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并联合区教育局为我区大中小幼学校举行了“碘盐安全”辨别真假碘盐专题培训。
据统计,2016年1-12月份,区科工商信局日常执法检查7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338人次,检查市场和用盐企业140多个,食盐批发经营单位9家,随机检查零售、餐饮等用盐店档358家,覆盖全区各镇(街、园区),没有发生一起制售假盐案件。
2016年5月,***印发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重点是“两允许一放开”,即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允许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
区科工商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食盐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国家盐改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按照我省工作部署和要求,该局积极做好《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宣传贯彻工作,与辖内机关企事业、工厂、学校食堂、餐饮业等公共食用盐单位,食品、副食品加工企业,食盐零售商签订食盐用盐安全责任书,确保集体用盐安全。
“盐改后,生产和批发企业,广州仍然只有一家。”区科工商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商务委在制贩假盐治理工作媒体交流会明确指出,盐改后,广州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仍然只有广州盐业公司一家。从今年1月l日开始,广州盐业公司将引进除了“粤盐”以外的更多品牌和更多不同种类的盐产品,以满足广大市民不同的需求。 (记者黄颖瑶 通讯员区科工商信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