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穗知〔2016〕2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粤知产〔2015〕242号)转发你们。请各区知识产权局积极建立扶持政策体系,加强对各级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指导和***服务。请广州市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真研究制定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并将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正式文件印发)、专项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年度工作计划于2016年1月28日前报送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并将电子件发邮箱:ipo_gz@163.com。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粤知产〔2015〕242号)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5日
(联系人:雷春,电话:81050574)
***: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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