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揭市教〔2015〕105号
关于开展第五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
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要求,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教语用司〔2010〕8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粤教语〔2010〕28号)精神,2011年以来,我市开展了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有效地引导学校强化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形成独特的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目前,我市已有33所学校通过市教育局评估认定为揭阳市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其中有3所学校通过省语委、省教育厅评估认定为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动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五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级特色学校的学校为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各县(市、区)申报名额为1-3所,不能少于1所。
二、市级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基本目标、基本要求、评选方法等按照首批特色学校创建要求执行,详见《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1〕93号)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区教育部门、语委和市直学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抓紧部署,积极行动,做到有领导、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
(二)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特色学校工作广为知晓。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广泛动员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参加特色学校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指导监督,保证特色学校的质量。要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工作原则,切忌形式主义。对创建工作要定期检查,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将命名和已命名的特色学校为公认的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先进典型。对命名后退步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撤销其市级特色学校称号。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确定申报学校名单后,填报申报表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联系人:谢晓君,联系电话:8724586,传真:8724586,邮箱:gdjyjyywb@163.com。
***:1.《关于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的通知》(揭市教〔2011〕93号)
2.揭阳市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广东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评分表
揭阳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