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6宗省人大小型水库议案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来源:广宁人民广播电台
17日,由市人大城乡工委、水利、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组深入我县就实施省人大小型水库议案办理情况进行验收,检查组经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一致认为我县列入议案范围的26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依规依程序,符合设计要求,验收资料齐全,同意通过市级初步验收。
市验收组在县委常委冯永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福新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到横山镇高良水库、长塘坑水库和宾亨镇急坑口水库等实地考察,对工程建设以及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我县列入本次省人大议案的小型水库范围有26宗,均为小(二)型水库。这些水库大都建于上个世纪50-60年代,而且很多是“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经过多年运行,存在工程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输水涵管隐患严重,大坝渗漏严重等安全隐患。除险加固工程于2004年6月动工,至今年3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共计完成土方57.434万立方米,石方3.2万立方米,硅方8625立方米,工程总投资约2400多万元。小型水库议案工程的实施,使我县小型水库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等综合效益。一是水库防洪抗灾能力大大提高,有效地捍卫了水库下游广大人民群众和工农业生产的安全;二是灌溉、供水、养殖等工程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大局稳定;三是改善了水环境,美化了库区,增加了山区生态旅游资源。
在验收会上,县委常委冯永忠代表县委、县政府就我县实施省人大小型水库议案向检查组作了详细汇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看专题片等,市验收组对我县实施省人大小型水库议案情况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我县实施议案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管理得当,成绩显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如期完成了建设任务,为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同意通过市级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