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
我局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
日期:2009-06-23|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是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指引》。共分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文书送达五个部分、42条,涵盖劳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细化了《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模糊认识,为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从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整个环节对企业进行规范、指导。
二是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工作。1-5月份,市、区(市)两级共培训各类人员3500余人。先后为市总工会、市教育人才市场、市中心血站、李沧区劳动保障局、即墨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近500余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会干部和劳动监察员进行了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工时制度及带薪年休假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
三是启动资源整合工作。我局劳动关系处、就业服务中心、局信息中心就劳动合同备案与就业备案网络系统资源整合问题进行了共同探讨,并就两个系统整合的技术可操作性、可能带来的问题、双方之间配合、部门业务需求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启动资源整合工作;起草了《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初稿),并进行了讨论修改。目前,已进行了三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