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1-01-07|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br]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定于2010年12月30日组织开展一次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请各区、市按照统一部署,以《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宣传提纲为宣传口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广泛宣传新《工伤保险条例》。要重点宣传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要将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宣传的重点人群,要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宣传横幅、政务大厅电子屏幕等平台,以喜闻乐见的各种方式,把新《条例》中与职工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送到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中去,让他们充分了解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知悉职工的工伤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法律义务,为新《条例》的贯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br]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把新《条例》的宣传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确保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效。集中宣传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了解到的群众的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金宏办公网报送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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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1.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宣传提纲
[br] 2.新《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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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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