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
屏山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410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383)要求,结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bps.gov.cn)和屏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pszwgk.ybp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屏山县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和信息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行政中心1号楼1209室,联系电话:0831-5722885,邮编:***53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创新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加强互动回应。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热点话题,及时组织完成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期,全年共完成6期(含县领导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期);围绕畅通网络诉求,加强对“市长与网民”“县长信箱”内容的督办与管理,受理有效信件260件,市长签批件3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5%,主要涉及疫情防控、土地赔偿、教育教学、医保社保等,较好实现了倾听群众诉求、加强与民沟通的网站建站初衷;不断强化上下联动和沟通协调,围绕关注度高的交通出行、用水用电、禁噪护考等便民信息,通过“回应关切”专栏公开信息74条;围绕群众关心的医疗、助学、助残、扶贫等民生信息,通过“政策法规”专栏集中整理公开政府文件27条、历年继续执行政策文件34条,解读年度政策类文件10条;利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快、互动强等优势,增设县长信箱、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互动专栏,收到和发布有关信息2000余条。二是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发布。结合我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超前完成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发布工作。三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县政府网站“今日关注”置顶设疫情防控专栏,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知识和工作开展情况,仅春节期间就转载有关信息120余条;一对一指导47个政务新媒体保留单位按要求新建专栏超链接至“四川省疫情专题”,较好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之间的政务互动;围绕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及时新增3大专题栏目,公开有关信息106条;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要求,围绕完善事项受理单位、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请表格样式等便民服务指南,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1070项,除***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2020年1-12月,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件19319件,线下办件120520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办理答复24件,办结率100%。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除动态信息外,保障住房、征地拆迁、重大项目等24个重点民生专栏14天必须更新,可公开信息至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的工作要求,对各乡镇、部门做到每个工作日必提醒,问题单位一对一督促整改,年内共公开有关信息700余条;二是加强部门协调,促成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网信办、县委目标绩效办联合制发了《屏山县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工作方案》,从宏观和根本上解决管理难、推进难、执行难等迫切问题。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全县11个乡镇、36个县政府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1次,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确保四个季度均顺利通过政府网站普查验收。三是针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的清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先后3次发文明确工作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清理和排查政务新媒体账号117个[其中:注销70个、正在运行47个(含微信29个,微博10个,今日头条3个,抖音5个)]。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一是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超前完成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对因机构撤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涉内容、群众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所涉单位信息等进行及时更正共20余处;优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对全站135个栏目分七大类配置标签和关键词,实现了全网内容搜索分类展示,方便公众查询;修复了群众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无法上传身份证件的技术缺陷。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部署工作通知”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顺利通过国家IPv6发展监测平台工具检测。三是紧扣县政府工作重点,及时新增“屏山文化故事”“屏山主打产业”专题栏目8个子栏目建设和内容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发布有关信息60余条。四是根据上级关于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全面升级、全省网上办事服务链接变更的紧急工作提示,第一时间完成县政府网站54个办事服务链接地址更新工作,确保群众网上办事服务不中断。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2020年,我县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单位责任栏目及内容超时更新智能警示提醒,确保政府网站177个栏目(含:42个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单位)和57个政务新媒体单位内容更新及时、全面、准确、合法、规范。同时,我县严格落实季度通报4次,工作电话及QQ工作群等日常考核、督促360余次,针对存在问题,“一对一”指导和督促整改,确保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1 | -1 | 4329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4 | 0 | 9501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043 | -10 | 2103 |
行政强制 | 172 | 0 | 18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12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5 | 384291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 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及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对新《条例》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单位对政务新媒体工作重视力度不够。
2021年,我县将针对上述问题,着力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二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方案,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