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全面完成2020年度中省环保督察整改目标
一是紧盯问题,狠抓整改。各整改单位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闭环管理,对问题整改进行每月调度,动态掌控整改情况,对整改滞后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持续传导责任压力,落实整改责任并切实整改到底。
二是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发挥3个督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作用,每半月对问题点位进行核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
三是精准施策,整改到位。屏山县涉及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2项任务8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1项85项整改措施(剩余1项按省上要求统一推进,暂未明确具体整改销号时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项任务9项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14项任务25项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屏山督察组现场检查共交办8个点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四川省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集中排查问题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2020年度整改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