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政协对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视察
9月24日,广安区政协副主席李顺英、秘书长付文明带领部分区政协委员,对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相关乡镇负责人陪同视察。
图为政协委员在花桥镇双锋村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花桥镇双峰村、兴平镇晓钟村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农村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介绍。座谈会上,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花桥镇、兴平镇结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从村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实践等方面汇报了在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情况。据介绍,广安区分别于去年12月和今年5月份,圆满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对行政区域版图进行优化,全区现有3个乡、13个镇、219个行政村、55个社区,实现了乡村调大、资源整合、空间优化,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夯实了基础。通过村级建制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村级班子,夯实了民主自治基础。实配了856名村干部,平均年龄48.6岁,较改革前整体下降4.6岁;大专及以上学历88名,高中学历426名,初中及以下学历342名,回引优秀农民工2349名,培训农民工后备力量1393名。
图为政协委员在兴平镇晓钟村视察
区政协委员结合此次视察和自身工作实际,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民主建设,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村规民约等制度,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整合力量积极推进乡村经济发展等可操作、可执行性的意见建议。
图为座谈会现场
区政协副主席李顺英指出,做好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保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建工作,为村民自治实践提供政治保障,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建立完善符合村情民意的完善机制,引导村民移风易俗。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乡镇党委要加强督导力度,村委要组织有能力、有威望、有文化的乡贤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工作中来,制定可操作、可执行性的村规民约。各乡镇、村委要加强交流学习,新时代有新要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同样要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