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2020年济宁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7月24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办发布会,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介绍我市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我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增加。具体来说: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挂钩调整。具体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采取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的办法。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在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仍按我省以往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与其它因素挂钩部分。一是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即:根据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5元至3.5元,缴费年限越长,挂钩调整数额越高。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职称挂钩调整。具体方法是:以32元为基数,乘以各职务职称的调整系数确定增加额。调整系数仍按我省往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适当倾斜。我省主要向70岁以上高龄人员倾斜,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普遍倾斜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对70-74周岁、75-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增加20元、40元、60元安排,这一部分与往年略有不同,适当调整增加了70-74周岁、75-79周岁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二是适当增加部分。对于新晋档次的高龄人员,也就是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具体政策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预计我市将有37.62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7月底前将新增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