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进高性能涂料有限公司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进高性能涂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师径社区冼屋居民小组115号诚光工业园C栋一楼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友三
因深圳市龙进高性能涂料有限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络相关人员,现本局依法对该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社保催字(龙华)[2016]第60000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深圳市龙进高性能涂料有限公司职工滕昭湘于2014年11月8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15820795)。你单位未依法为滕昭湘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你单位支付。因你单位未依法向滕昭湘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该职工向我局申请先行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该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将工伤待遇支付凭证递交至深圳市社保局龙华分局工伤科(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我局将先行向工伤职工支付,并依法向你单位追偿。(执法员:黄浩英、才华,电话:2802498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