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脱贫领办发〔2021〕14号关于巡场镇退回2020年后续帮扶巩固提升计划(贫困户激励式帮扶)项目结余资金的批复
巡场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退回2020年后续帮扶巩固提升计划(贫困户激励式帮扶)项目结余资金的报告》(巡府〔2021〕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退回该项目结余资金。
请你镇将该项目结余资金1.1万元退回到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指定账户(账号:1030***********16;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珙县支行;开户名:珙县扶贫开发局)。资金退回后,请你乡将资金退回凭证交县扶贫开发局存档。同时,请你们做好财务资料归档和项目、资金核销工作。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关于退回2020年后续帮扶巩固提升计划(贫困户激励式帮扶)项目结余资金的报告》 (巡府〔2021〕21号)
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