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
《珙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珙县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根据《***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113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宜府办〔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与现状
(一)金融服务覆盖面稳步扩大。
1.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17年末,全县共有银行金融服务网点43个;发展***助农取款服务点468个,累计布放ATM机(自动取款机)134台、POS机 (刷卡机)12***台;全县已实现了乡(镇)银行网点全覆盖,支付清算网络不断向农村地区延伸;在全县行政村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2.金融IC卡(芯片卡)和移动金融有效推进。截至2017年末,全县金融IC卡累计发行20.72万张,在存量***中占比达22.95%,新发行的***基本为金融IC卡。
3.保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末,全县共有11家保险机构,依托政府建立乡(镇)服务站22个、村级服务点243个,全县实现农业保险服务机构100%全覆盖,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二)金融服务可得性不断提高。
1.三农金融服务不断完善。截至201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51.4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90.34%;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1.2亿元,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正在有序推进。
2.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末,全县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56亿元,贷款增速59.15%,高于全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7.79个百分点。全县重点培育的万家千亿诚信小微企业中,成功融资率达到90%,贷款余额1.5亿元。
3.特殊群体金融服务不断加强。积极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加大贫困户信贷支持;推动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大病、城镇职工补充共计三项医保经办服务。2017年全县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86682万元,占各项贷款比重13.72%,其中:建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余额14224万元,覆盖4300余户贫困户,覆盖率45%以上,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三)金融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1.持续建立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截至2017年末,全县共有1360余个小微企业、75800余农户建立信用档案。
2.不断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减轻企业财务负担。积极发挥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服务实体企业的互补作用。截至2017年末,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微企业在保余额9951万元,占比1.66%。通过设立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积极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断链风险。
我县尽管普惠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如下问题与挑战: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够,服务民生和弱势群体方面需要进一步精准。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总体谋划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健全机制、持续发展、机会平等、惠及民生、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防范风险、推进创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加大对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和服务持续改善,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具有珙县特色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县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市前列。
1.金融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全覆盖。拓展城镇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到2020年,在实现乡(镇)、村社区100%金融基础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保险密度达到1800元以上,保险深度达到3.6%以上,保险服务乡(镇)和村级覆盖率均达到100%。
2.金融服务可得性进一步提高。加大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新主题的金融支持,对电子商务等轻资产企业创新改革金融产品、降低融资贷款门槛。未来三年,小微企业贷款信贷计划单列,力争每年实现三个不低于以及***和银监会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要求。围绕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发展要求,积极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到2020年,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支持中小微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实现企业在全国性及区域性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零的突破。
3.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得到有效提高。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力争到2020年底,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
1.发挥各类银行机构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机构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探索与其他银行机构合作开展出口退税账户委托贷款、统借统还转贷等业务,扩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覆盖面。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农业、林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为三农发展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要继续推进专营机构建设,安排专人专岗。地方性法人银行要继续向小微企业集中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扎根基层、服务社区,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镇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增强支农支小资金实力。
2.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以创业板行动计划和四川省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为抓手,积极做好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培育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中小微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促进更多涉农企业挂牌、上市,促进更多涉农上市公司再融资。鼓励引导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到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开展交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3.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加大对涉农保险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调动更多保险资源进入农业农村,建立健全涉农保险服务体系,提高涉农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加强我县农业保险统筹规划,完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积极申请加入全省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鼓励保险公司规范农业保险投保、理赔程序,简化办事手续。鼓励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推动险资直投支农融资项目。积极发展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农险保单贷款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将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积极开发扶贫农业保险产品。大力发展针对小微出口企业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深入推进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以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等为重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大力发展环境污染、医疗执业、安全生产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技术优势,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
4.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网点建设。有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金融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积极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作用,引导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增加有效供给,进一步丰富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方式。鼓励建立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开拓县域市场,积极争取保险直投资金投资珙县。
(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促进金融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
1.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等的金融支持。推进农村两权抵押、流转、评估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建立。在涉农金融机构中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和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险,积极开发推广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试点等,精准对接农业保险服务需求。
2.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保理、融资租赁、联保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开展担保方式创新,大力推广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动产、订单、仓单抵质押贷款。鼓励银行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入贷款保证保险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优化民营企业信贷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审制等措施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广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等新服务模式。鼓励小微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利用债贷组合等新型模式融资。
3.加大金融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全力聚焦全县脱贫任务,制定金融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县域法人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在全县落实整村推进、分片包干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的设立,切实加强管理使用,大力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优先为全县贫困人口发放居民健康卡;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再贷款+产业带动模式支持产业帮扶;加大考核评估力度,健全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强化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力度。
(三)健全信用信息体系,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通过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实现企业主个人、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做好新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不断扩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覆盖面。扩大征信产品运用领域和范围,探索适合小微企业和农村经营主体的征信产品和征信服务。健全互联网、自助查询设备等多元化的信用报告查询渠道,优化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持续提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水平。
2.推动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支付惠农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巩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成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实现***受理机具和业务功能互联互通,丰富***助农取款服务点的转账、缴费等业务功能。拓展***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支付基础设施的有效使用率。大力推广***、电子账户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银行账户普及率。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进一步加强支付系统建设,不断延伸支付清算网络覆盖面,推动和指导中小金融机构接入四川支付结算综合服务系统,丰富资金结算渠道。
3.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优化网点布局,进一步向乡(镇)、中心村、聚居点延伸网点,加大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规划设置便民简易网点和提供定时定点服务及流动服务方式。大力支持有关银行机构在乡村、聚居点布放POS机、ATM机等各类机具,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受理网络。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提升涉农保险服务水平。加强规划布局,提高准金融机构在县域的覆盖率。引导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
4.加强城镇社区便民金融服务。围绕衣、食、住、行等民生活动,建立社区金融生活圈,为社区服务商和居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大力推进普及金融IC卡,推动金融IC卡在交通、旅游、园区、社保、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多应用规模化发展,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服务和改善民生。
(四)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育公众风险意识。
1.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有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针对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假货币、投资理财、第三方支付等金融知识教育,深化金融政策普及度。
2.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建立健全第三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关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
3.培育公众风险意识。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金融案件高发领域,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认知度和辨识度,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观念,促进公众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全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普惠金融工作组织推动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有关单位应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制订有效措施,推动规划具体落实。
(二)发挥政策引导激励作用。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投放,促进我县金融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建立定向贷款激励机制。执行好支农支小贷款奖补、精准扶贫贷款奖补等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增加对三农、小微企业、精准扶贫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健全融资分险机制和补偿机制。继续加大政府对宜宾市农业融资有限公司珙县分公司的资本金投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搭建针对中小微出口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统筹解决中小微出口企业接单、风险和融资难题。执行好实体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等财政政策,支持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营造促进实体企业融资良好外部环境,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实体。
3.加强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探索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撬动作用。认真落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精准扶贫、支农支小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配置。
(三)开展普惠金融试点示范。
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条件下,开展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试点,推动改革创新,加强实践验证。积极探索发挥基层组织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以创建为契机、以典型作示范,推动金融扶贫惠农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