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2021年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代储企业竞选公告
为确保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溪区支行《关于新增区级粮油储备和成品粮油储备规模的请示》(南发改〔2020〕372号)文件要求,拟对2021年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170吨的代储企业进行公开竞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加竞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2021年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竞选代储企业。
二、竞选规模:本次竞选的代储食用油共计1包,即:食用油170吨。
三、代储企业确定方式、代储数量及费用:
代储企业的确定实行现场评分制分别打分,按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得分最高为中标企业。
代储数量:成品食用油170吨。
代储费用限价(包括储备费用、轮换费用、价差损益等费用全包干):成品食用油代储费最高限价500元/吨/年。
四、质量要求和包装要求。成品食用油质量必须符合(GB/T1536-2004)四级及以上,成品食用油储备的小包装比例不低于30%。
五、竞选企业资格要求:
1、在宜宾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经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具有食用油经营资格;注册资本金认缴在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代储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是该企业实际经营者,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3、储存地点必须是宜宾市南溪区境内。
4、法人需具有400万元资产的资产证明、代储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配套与储备油功能、仓型、轮换方式、品种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含租赁,提供租期在2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5、具备相应的食用油质量合格证明,并具有相应的会计、统计人员(提供会计、统计人员名单及用工合同)。
6、企业未出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诚信相关问题。
六、参加此次竞选的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审查,提交复印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食用油经营许可资料;
(三)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并提供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相关证明;
(四)仓储证明材料;
(五)资产抵押物属法人本人(按照代储食用油价值的2倍计算,抵押物价值须在400万元以上);
(六)食用油产品合格相关证明。
(七)相关人员用工合同及证书。
(八)竞选保证金转账凭证。
以上材料需装订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竞选报名其它要求:
(一)本次竞选至少要有三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代储企业报名方可进行。
(二)资料装订:竞选企业将竞选文件以文件袋密封装订。
八、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1年9月28日9:00至2021年10月11日12:00上班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填写纸质报名表(不接受电话报名)。
九、竞选企业保证金:竞选企业应在竞选报名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将竞选保证金10万元(壹拾万元),交到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指定账号(开户名: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银行账户:201****300526),收据请在竞选前或竞选时向公司工作人员领取。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十、竞选时间及地点:竞选企业应于2021年10月11日下午15:00时,统一在宜宾市南溪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会议室与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出发到报名企业现场评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现场。
十一、资格审查及竞选程序:
(一)报名现场资格预审。
区级储备成品食用油代储企业资质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开展现场调查,按《方案》所列内容对申请企业逐条对照,详细核实企业实际生产和经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综合审核和认定意见,与公司会商研究确定代储企业。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竞选企业职工。
(三)若中选人弃权的,将没收竞选保证金,根据打分情况由评审小组和粮油公司共同商议,在竞选企业中以得分名次另行确定中选企业。
(四)结果公布
经过评审确定的中标信息在南溪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中标企业需在签订合同之前出具国有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函,若不提供,不签订合同,中标结果作废。
十二、评分单位及监督单位: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溪区支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区发改局纪检组现场监督。
十三、联系单位:
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燕
联系电话:151****1755
宜宾市南溪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