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调查
为全面掌握辖区内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现状,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县环保局对全县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调查表明,全县45家受调查医疗机构年产生医疗废物35.375吨,医疗废物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一是医疗废物产生量大,分布较散。其中8家县城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15.848吨/年,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共产生医疗废物6.8吨/年,各乡镇卫生院共产生医疗废物12.727吨/年。二是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各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的收集、规范处置上存在较大差距,县医院、中医院、惠民医院等8家医院的医疗废物统一运往泸州市保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其余医疗机构处置不规范,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收集、运往有资质的医疗处置单位进行统一处置。三是各医疗机构环境管理水平较差,没有专人专职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没有建立医疗废物相关台账。
为切实加强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县环保局将于近期与县卫生局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各医疗机构规范其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相关的台账,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收集、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