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及时申报2015年拟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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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148号)文件关于“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年调整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审批时间太长的实际情况,为统筹安排2015年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确保2015年重点或民生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县民政局相关要求,结合本系统用地需求情况,按照《蓬安县2015年土地报征计划》、《蓬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按照“保当期、保重点、保民生”的原则,确定了2015年拟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相关情况,并完善了相关资料予以了及时上报,以此确保相关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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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6:06: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