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联合调研诸家乡基层党组织法治委员制度
为全面落实“法治蓬安”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探索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新途径,4月20日上午,县司法局副局长带领局宣教股工作人员联合县依法治县办对诸家乡在基层党组织中试点设立“法治委员”制度进行调研。
在诸家乡,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乡党委书记所做的依法治乡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询问诸家在全乡21个基层党组织中设立“法治委员”制度的初衷、“法治委员”的产生方式、承担的职责任务、培训教育与管理考核制度及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对于调研组提出的问题,诸家乡党委书记作了一一回答:首先,针对辖区群众法律知识缺乏,合法权益维护难,“信访不信法”现象突出等情况,乡党委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乡21个党支部(含广州、成都2个驻外支部)设立“法治委员”,专人专职开展法律维权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涉法工作;其次,明确“法治委员”当选条件,一是为中共正式党员;二是中学以上文化;三是具有相关涉农处理工作经历且熟悉法律政策;四是热心此项工作,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前科;第三,“法治委员”通过支部推荐与支部直选两种方式产生,乡党委政府再对当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把关,然后确定任命;第四,通过3个多月的试点“法治委员”,在全乡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一是发挥了党员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营造了党员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为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法律、政策服务和法律援助,保障了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望;三是通过在外出务工人员聚集地的党支部设立“法治委员”,最大程度外延保障了本乡务工者的权益利益;第四,让群众认可的“法治委员”参与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来,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县司法局副局长表示,诸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进行依法治乡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在全乡基层党组织中设立“法治委员”制度就是一次有益的创新尝试,一经推出,社会反响强烈,新闻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市县主要领导也给予了积极评价,调研组此行就是专门对这种先进先为的做法进行调研了解,为日后全县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拓展思路,参考借鉴,并准备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将诸家经验予以推广。诸家乡党委书记表示,诸家乡党委、政府始终将基层党组织法治建设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放在依法治乡工作首位,坚持两手平衡,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调研组对诸家设立“法治委员”制度的肯定,对诸家开展各项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希望调研组对诸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更多的建言与关注。最后,调研组还与诸家乡党委政府就如何完善“法治委员”制度,开展法治人才培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做好依法治县攻坚年及“六五”普法迎检工作等方面深入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