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船舶未按规定转移业主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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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10日下午,县海事处召开汛期未按期转移和集中停泊砂石船舶业主约谈暨问题整改会议,通报了利溪镇三溪口内违规停放的船舶情况。
据了解,因利溪镇三溪口有一条“断江公路”,致使在清溪河口停靠的船舶无法正常驶出,汛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县地方海事处已3次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业主立即将船驶出该水域,在县政府公布的安全停泊区进行停靠。
会议要求,停放于三溪口内的船舶,7日内必须全部转移至政府部门公布的安全停泊区。由吉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协调下属相关砂石公司,在本月30日主汛期之前拆除横断江中的公路,恢复该水域航道正常通航,确保有紧急汛情时,该水域船舶能及时迅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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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9:39: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