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双随机督查模式倡导阳光执法理念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72号)精神,今年以来,我队积极组织卫生监督员对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省级监督抽取的10家单位(医疗机构8家、公共场所2家)、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下发的双随机任务数47家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4家,医疗机构10家,生活饮用水4家,学校卫生19家)。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无有效健康证、超出《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不及时、未设置相应消毒设施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进行***管理查处。
“双随机”是指监督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均随机产生,打破了以往“自选自检”、“分组分工”、“区域负责”的监管常规,有效避免了执法检查中可能发生的人情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执法的公平公正。
下一步,我队将继续加强对所有抽选单位的***督查,认真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