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印发西充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充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西充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行)》实施近两年来,在确保全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成效明显。为进一步加强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快推进中国西部有机食品第一县建设,现将《西充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西充县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步推进西充县中国西部有机食品第一县建设进程,切实加强对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和质量监管,加强有机品牌创建和保护,确保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充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范围内从事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的所有企业、业主和生产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有机农产品,是指按照有机生产标准并通过有机方式种养殖形成的,并经认证机构认证的未经加工或经过初级加工的农产品,包括粮油、果蔬、畜禽、笋菌、水产品、林产品等。

  第四条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制定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负责辖区内有机农产品抽检工作。

  第五条 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发挥自律作用,协助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有机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六条 县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对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符合有机生产标准的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畜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的监督,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有机农产品种养殖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有机畜禽产品屠宰加工的行业管理,并协同有关部门对有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有机农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的农业投入品和认证机构的认证行为的监管。

  西充县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有机办)按照其职能职责,负责有机农产品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流通领域的农业投入品及有机农产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掌握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的改善对策和措施;依法对基地周边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

  县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对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使用依法进行监督,并将有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 有机产品生产过程安全监管

  第七条 基地环境的选择。县有机办协助环保部门按照有机产品生产条件的相关要求,配合基地业主作好基地选址规划,在基地选择上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区域,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规划并建设好保护设施,保护有机农业生态环境。

  第八条 有机生产投入品的监管。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学肥料、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县农牧业局、质监局等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日常监管。

  第九条 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合理使用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建立和完善记录规程,详细记录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等有机农业生产投入品的来源、使用情况以及防疫、检疫等情况,保证投入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

  第十条 有机农产品质量的检测监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有机农产品基地水、土、气的抽样检测,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按相关程序及时报送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一条 有机产品的认证监管

  (一)认证机构的选择由有机办负责。应选择有机资质、认证信誉度较好的认证机构进行有机认证。

  (二)凡从事有机生产的企业,年初要制定好有机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签订有机生产承诺书,并在基地环境符合要求,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生产活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方可由有机办负责向认证机构推荐认证。

  (三)农产品未经有机认证机构认证,不得擅自使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标识和字样。

  第三章 有机产品营销过程监管

  第十二条 有机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必须取得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具备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方可进入市场作为有机农产品销售,否则不得作为有机农产品进行销售。

  第十三条 有机产品进行初级加工或包装销售的,一律实行双品牌制,在醒目位置印制西充中国西部有机食品第一县统一标识和产品标识,并在包装物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原生产基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方式等相关内容。在所有包装上一律不得印制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的字样,同时印制数量必须报经有机办备案监管,印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所需使用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标识实行有机办统一代购、登记和发放,企业自觉做好标识使用情况的记录,并接受有机办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有机农产品经营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制度,进货登记制度,建好流通档案,并按照规定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公司出具的有机产品销售证书。杜绝超范围和数量销售有机农产品。

  第十六条 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要建立和保持有效的产品召回制度,包括产品召回的条件、召回产品的处理、采取的纠正措施等,并保留产品召回过程中的全部记录。

  第十七条 有机农产品包装物印制必须在县有机办的监督下印制。印刷企业要查验包装物印制单位的相关证书和县有机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进行印制。

  第四章 罚责

  第十八条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作出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

  (一)获证产品不能持续符合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获证单位或个人发生变更的;

  (三)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发生变更的;

  (四)产品种类与证书不相符的;

  (五)未按规定加施或者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

  第十九条 有机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内,继续以有机产品销售,或者冒用有机认证标志销售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有机农业禁止使用的投入品,或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规程,致使生产投入品无法追溯,经查实,由县有机办限期整改,不予支付当年有机生产转换期补助,并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有机产品冒充合格有机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有机产品,并处违法销售有机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包装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机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或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质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三条 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有违规操作、徇私舞弊行为,县有机办有权终止与该认证机构的合作,并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一)未按国家规定对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的;

  (二)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或应予处罚而未给予处罚的;

  (三)对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报投诉,未依法处理并答复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生效,有效期限五年;原办法自动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农牧业局负责解释。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7:04:39重新编辑
西乡沙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固戍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黄麻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壮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西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宝源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镇九围村蔗园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勒竹角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西乡西臣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河西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坑梓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黄田东望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黄田荔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固戍下围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凤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桥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凤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桥头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福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大洋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白石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伏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大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福永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宝安大道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市人大来我区调研学前教育
  2. 全区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3. 马晓磊到桓台县调研督导工作
  4. 淄川区开展山东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项目调查
  5. 市高教办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调度会
  6. 博山区山头街道召开2016年度综合表彰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7. 房镇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研讨
  8. 淄川区人大机关2020年三季度工作总结会召开
  9. 李干杰在威海调研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10. 省委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
  11. 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党组织迅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掀起新一轮工作热潮
  12. 学习传承弘扬伟大的焦裕禄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
  13. 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14. "新动能新发展2018年海外华文媒体山东行活动到我区参观访问
  15. 区粮食局保障粮食安全在行动
  16. 沂源县委副书记县长田晨光调研督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7.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18. 区政协美丽乡村建设对口协商会议召开
  19. 淄川区老年大学合唱团选拔考试举行
  20. 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现场会在沂源县召开
  21. 张店区组织收看***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2. 深入开展宣讲广泛凝聚共识
  23. 马尚镇率先完成报刊征订工作
  24. 环保部督察组第四轮第一组来我区开展环境督导工作
  25. 淄博市获省智慧节能示范市资金扶持
  26. 科苑街道办事处三举措夯实消防安全
  27. 市地震局收看应急视频讲座
  28. 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29. 全省文化扶贫暨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现场会在淄川区召开
  30. 讲述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淄博市暨张店区淄博红色故事
  31. 区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32. 区领导带队夜查消防安全工作
  33. 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第七督察组召开督察山东省工作进驻见面会
  34.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35. 全市地理标志助推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在博山区召开
  36. 淄川区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37. 最全一图读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38. 淄川区第五轮驻村第一书记动员培训会召开
  39. 一季度全市重点节能工程和项目竣工率177
  40. 我市工伤保险市外转诊指定医院增至13家
  41. 紧扣全会精神掀起宣讲热潮
  42. 淄博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立暨宣讲工作动员
  43. 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宣讲报告会在济南举行
  44. 周婷督导防汛工作
  45. 张店三位一体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46. 张店区文化出版局关于公开招聘5名文化协管员的公告
  47. 博山区国地税绩效管理促进深度融合
  48. 张店区工信局功能区划分工作交接交接仪式
  49. 省委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50. 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与森林旅游分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森林公园建设与乡村
  51. 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
  52. 王学刚督导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工作
  53. 沂源三变改革蹚出乡村振兴新路
  54. 淄川区司法局首例网上追逃社区服刑人员落网
  55. 强化人大监督助力改革攻坚——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监
  56. 桓台干部群众欢送防汛救援消防指战员
  57. 淄川区红十字志愿者重阳未至爱心先行
  58. 我区在全省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作典型经验介绍
  59. 高青县安监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
  60. 周村区召开青年企业家座谈会
  61. 2020年全国科普日山东省暨淄博市主场活动启动仪式在张店区隆重举行
  62. 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防治树木病虫害夜间施药不扰民
  63. 东北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以决战决胜姿态做好督查工作
  64. 市政协领导来周村区调研
  65. 中国建材联合会及平台企业来周考察
  66. 人大专项评议淄博经开区与张店区自然资源工作座谈交流会在张
  67. 市统计局五项举措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
  68. 维护生态平衡沂源全域全年禁猎
  69. 车站街道三个民字谱出幸福篇章
  70. 张店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71. 淄川区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
  72. 张店区纺机厂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结果反馈
  73. 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强化旗帜鲜明讲政治意识专题学习讨论
  74. 国开行山东分行来我区调研
  75. 火车站北广场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开工
  76. 淄川区消防救援大队举行授衔和换装仪式
  77. 省委常委会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78. 淄博市召开第二届城乡规划特约监督员座谈会暨特约人员聘任仪式
  79. 告知承诺为审批流程按下加速键
  80. 张店区中医院举办第一届血液透析病员趣味运动会
  81. 淄川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绿化修剪帮扶志愿活动
  82. 淄川聊斋文创园VR项目网架已完工预计明年10月开园
  83.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需求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包满意
  84. 张店环保分局确定生态建设思路
  85. 淄川妇联15场培训让安全防范意识家喻户晓
  86. 沣水镇三心三到位帮扶群众暖民心
  87. 高青县高城中心卫生院关爱失独老人共建和谐社会
  88. 区领导视察我区今年高考考点情况
  89. 临淄区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建设项目启动
  90. 农村股改让村集体收入有了新保障
  91. 全市旅游新业态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现场会在高青县召开
  92.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93. 建党百年张店足迹党领导下的张店成就展开幕
  94. 张店区召开2018年跨年度工程复工关动员大会吹响复工号角
  95. 张店东部化工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96. 沂源小樱桃引领旅游
  97. 区统计局践行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98. 做好一份让群众满意的文化大餐
  99. 科苑街道全民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100. 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赴圣恩敬老院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