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占乡2019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峰占乡为加强法治乡教育的形式多样性,以党委、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为核心,适时开展法治乡创建活动宣传,并注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治乡创建工作有所突破和创新。在法治乡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得脱贫攻坚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乡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半年来,全乡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乡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法治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2019年开展法治乡创建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并以峰委发〔2019〕11号《关于开展法治乡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及峰委发〔2019〕12号《峰占乡开展法制乡创建活动方案》下发全乡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乡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居)、各部门按照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法治乡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乡创建活动工作在各村(居)、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法治乡创建活动进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乡围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涉灾政策的学习宣传,举办“建设平安峰占,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峰占脱贫攻坚项目推进”、“3.15”消费者权益法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乡创建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乡牵头逢场天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乡广播、村(居)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
(二)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将法律基本知识列入政治课、思想品种课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同时由法律工作者在校中小学生上法律课,使广大青少年受到生动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三)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充分借助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栏,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的法律专栏,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我乡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司法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联合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各村(居)治保会等相关单位举办流动人口、出租户专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长效管理。近半年共为群众调解各类纠纷达10余起。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建设
(一)加强法治乡建设,努力提升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乡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乡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峰占”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居)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群众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对法治知识接受能力偏弱,短时间提高群众法治知识水平有一定的难度。我乡较为偏远,宣传方式虽然较多,但因财力不足,宣传力度无法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