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林乡一二三四工作法扎实推进村级换届
2016年12月,按照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岱林乡村级换届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本次村级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岱林乡党委高度重视,早部署、早谋划,通过前期排查,结合岱林实际,提出了村级换届“一二三四”工作法。
坚持一个换届原则。岱林乡党委在前期走访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各村“两委”班子现状,确定了“大稳定,小调整,多换思想少换人,确保村级班子相对稳定”的原则,提出了村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方案,新任支部书记3人、新任纪检员4人、新任文书2人。乡党委做到了班子运行、配备优化、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干部储备“五个搞清楚”。
把握两个重点环节。一是把握换届风险点环节。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乡党委坚持预防在先、超前谋划,精准排查影响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风险点,把不稳定因素尽力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前期走访研判,排查出了大坝井村换届风险点,原支部书记彭克伟,因受县纪委党内警告处分,于2016年7月被乡党委免职,个人心有怨气,对村“两委”换届带来干扰,乡党委制定了专门的防控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党委书记王武蓉多次与彭克伟交心谈心,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安排其负责大坝井村专业合作社,解决了从村干部退下来无事可做的心理落差,消除了换届隐患。二是把握民情直报环节。乡党委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在全乡34个社设立民情直报员,分别由退下去的老同志、威信高的群众、现任社干部担任,密切注视社会舆情,广泛搜集各村“两委”换届信息,及时地向乡党委报告情况,让他们成为乡党委的“耳目”、“眼线”。
明确三个换届目标。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决战全胜”目标,乡党委提出了村级换届三个目标:一是“组织确定人选高票当选”;二是“票箱绝不飞出任何一个非组织确定候选人”;三是“全程无一例违纪违规违法事件”。为了确保三个目标的实现,乡党委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村级换届风气督查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对各村换届纪律全程督查,并要求全体乡村干部在换届期间,村干部之间、乡干部与村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不得相互吃请;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党委成员与所联系村“两委”成员,村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社长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明确了纪律要求;三是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乡党委与村“两委”成员,村“两委”与全体党员、各社社长签订了换届纪律承诺书,对严肃村级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承诺。
做到四个必须撤换。一是“到龄必须撤换”。村“两委”成员、纪检员凡年满65周岁必须无条件离职;二是“受处分在影响期的必须撤换”。在换届期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必须撤换;三是“班子不团结、存在主要过错的必须撤换”。对于部分村级班子,内部不团结,闹矛盾,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特别是部分干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煽阴风、点鬼火的必须坚决撤换;四是“个人素质差的必须撤换”。 干部个人道德品质败坏、缺少社会公德,在党员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撤换。根据“四个必换”的要求,乡党委确定初步调整方案,65周岁离职2人,受处分尚在影响期的4人,劝其辞职1人,调整工作不力者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