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阆中市查获一起未经检疫就屠宰生猪案
2018年1月5日14时许,阆中市一生猪定点屠宰场内,当事人蔡某、张某在未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情况下,就私自屠宰生猪,市农牧业局执法人员发现后进行制止,2人视法律于不顾,不听劝阻,继续屠宰作业,其行为嚣张、态度恶劣。现场,蔡某、张某2人共计屠宰13头生猪,并准备第二天上市销售。
该批生猪来源不明,宰杀后屠工将胴体、头、内脏分离,不具备补检条件,为防止肉品流入市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执法人员将该批生猪产品进行了异地暂控。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案展开深入调查,经充分收集证据,查实违法行为,市农牧业局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查处:没收该批生猪产品并销毁,同时对当事人蔡某、张某分别处罚金12090元、7395元。
未经检疫就屠宰生猪,存在肉食品安全隐患,阆中市屠宰生猪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已有多年,在检疫制度如此完善、检疫执法如此严格的形势下,2名屠工公然藐视法律、顶风作案,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消除了肉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起到震慑作用,我们对该案公开曝光,奉劝相关违法者尽快收手,否则一经发现,严惩不贷!